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是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务指导的国家一级行业协会,是建筑装饰行业唯一的全国性法人社团。在行业内有较高的话语权、代表性和权威性,软装陈设分会是经其正式批准的分支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章程》及《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软装陈设分会工作条例》,为协助协会促进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增强建筑装饰行业上下游产业的相互交流,更好地为广大建筑装饰行业从业人员服务,全面实现建筑装饰的“龙头”作用,为了更广泛的在全国建筑装饰行业范围内开展吸纳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工作,特制定“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软装陈设分会会员及各项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入会细则”)。
第一条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软装陈设分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二条 申请加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软装陈设分会的个人及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及软装陈设分会工作条例;
(二)自愿加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软装陈设分会;
(三)支持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软装陈设分会工作。
(四)个人会员:从事建筑装饰行业管理、设计、施工、材料生产、产品营销、中介服务、科研、教育、互联网、金融的企业、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从业者及大专院校相关专业学生,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单位会员: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从事建筑装饰行业管理、设计、施工、材料生产、产品营销、中介服务、科研、教育、互联网、金融的企业、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
第三条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软装陈设分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各种赛事活动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绝对优先权(含业务推荐、人才推荐、招聘、奖项荣誉、活动、宣推);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四条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软装陈设分会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五条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软装陈设分会将为会员组织各种专业活动
(一)开展国内外学术、技术、市场信息交流活动,举办各种国内外学术讲座、管理及设计论坛、专题研讨会等,推广新的行业创新理念、贯彻国家建筑装饰标准、发展思路、设计技巧、装饰材料、设备等。
(二)开展组织编制国家建筑装饰行业标准工作,全国建筑装饰行业评选活动,举办各种设计大赛,树立先进企业、典范工程、名优个人,推介建筑装饰行业优秀人才。
(三)协助会员进行国内外建筑装饰市场调查、项目对接,为会员考察、进修、提供信息及相关服务。
(四)组织会员参加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软装陈设分会举办的各类活动。
(五)享受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软装陈设分会官方公众微信推广宣传。
第六条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软装陈设分会会员的会籍管理
(一)不同类别会员入会应填写相应的入会申请表;
(二)建立会员档案,并按年度向本会报告会员变动情况;
(三)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未按时缴纳会费者,按《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章程》及《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软装陈设分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四)丢失会员证应向发证单位声明,并办理补发手续。
第七条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软装陈设分会会员退会,应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书和授牌。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无理由拒绝参加本会任何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八条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软装陈设分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章程》及《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软装陈设分会工作条例》的行为,经本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九条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软装陈设分会会员入会程序:
(一)个人申请入会需提交入会申请表、会员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专业培训证明(没有可忽略)、执业资格证书证明(没有可忽略)、主要业绩、1寸或2寸免冠照片2张。单位申请入会需提交入会申请书、会员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的证明材料和其他有关资料;
(二)符合本细则第二条规定者均可加入。
(三)颁发由本会统一制作的单位会员铜牌或个人会员证书和立牌。
第十条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软装陈设分会各项工作办法及缴纳标准:
个人会员会费:
(一)个人会员:3000元/5年;
(二)学术委员:9000元/3年;
(二)副会长单位:10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分会(专业委)会长单位:30,000元/年;理事单位、分会(专业委)副会长单位:10,000元/年;会员:3,000元/年。
(三)交纳会费可通过银行汇款或现金、支票交纳。银行汇款请在汇款单附栏中注明“会费”字样。如需铜牌,另外缴纳铜牌制作费:500元/块。
(四)举办中国国际软装博会,大会颁发5-10类空间奖项和开展作品展(参会不收取任何费用,只收取奖项和参加作品展费用);
(五)开展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含:陈设艺术设计、装配式,学员经考试合格后,颁发软装陈设培训证书、装配式证书。
第十一条 缴纳会费方式:
(一)通过银行汇款或现金缴纳(注明:软装陈设分会培训合作)
开户名称:
户 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开户行:北京银行甘家口支行
帐 号:01090315500120105251830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西苑饭店1号楼5115室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软装陈设分会
联 系 人:吕 卓:13911000137
郭成刚:13911710813
赵 斌:13911136709
李 亮:13810587288
苏 笑:18210155623
联系电话:010-8837788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一号西苑饭店5128室
邮 编: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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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软装陈设分会
2020年3月1日